让民营企业家当国企外部董事,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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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雅洁(整理)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中小企业》2024年第6期57-58,共2页China Small & Medium Enterprises

摘  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一些国企仍难达要求。一家地方国企法务主管曾对记者表示,他所在的国企一个外部董事都没有,所有董事都由监管部门指派,且全部在该国企担任职务,与新公司法的规定不符。

关 键 词:外部董事 地方国企 职工代表 国有独资公司 新公司法 民营企业家 董事会成员 新修订 

分 类 号:F2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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