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创新“四维关爱”模式 法治护苗 甜蜜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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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蔡静 张豪 张春燕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关爱明天》2024年第7期41-41,共1页

摘  要:“谢谢您,张法官。我本以为人生到头了,谢谢您给了我重生的机会。”晓宇(化名)在写给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宁的思想汇报中写下这样一句话。因犯抢劫罪,晓宇在一审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判决后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案件承办法官张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关 键 词:社会危害程度 思想汇报 犯罪情节 刑事政策 抢劫罪 缓刑 三年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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