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纳入门诊共济 这些监管补丁要打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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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周雷 廖藏宜 

机构地区:[1]江苏省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卫生》2024年第8期98-100,共3页China Health

摘  要: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门诊费用保障由个人账户积累模式向互助共济模式转变,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2023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规定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考核,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关 键 词:定点零售药店 门诊费用 个人账户 门诊统筹 监督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 医保服务 互助共济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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