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税制设计  

Tax System Design of Revenue Distribution for Collective Operating Construction Land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何兆垒 He Zhaolei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 [2]辽宁大学

出  处:《税收经济研究》2024年第5期19-26,共8页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摘  要:作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重要一环,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模式转向税收模式,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阶段,应按照入市方式配置税种:以出让、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应征土地增值税;以出租情形入市的,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将之定位于地方税和目的税。再转让阶段,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流转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使用权租赁的,应征收企业所得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应在集体与成员之间合理分配,实行下限控制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模式。

关 键 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收益调节金 土地增值税 乡村振兴 

分 类 号:F812.42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