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女性买紧急避孕药,为何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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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曹语桐 屈理慧 黄莉萍[2,3,4,5,6] 

机构地区:[1]不详 [2]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妇产科 [3]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 [4]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围产营养与代谢专委会 [5]广东省医院学会妇产科分会 [6]广东省医师协会围产医学分会

出  处:《家庭医生》2024年第22期66-67,共2页

摘  要:前段时间,四川成都一位43岁的女士,到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让她没想到的是,药店的工作人员在知道了她的年龄后,拒绝把药卖给她。对此,网友们众说纷绘,有人说店员“年龄歧视”;也有人说,店员是为了这位女士好,35岁以上女性就不能吃紧急避孕药。

关 键 词:紧急避孕药 年龄歧视 店员 四川成都 药店 女性 工作人员 

分 类 号:R16[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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