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钻空子”,却留“烂摊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贾立君 刘懿德 

机构地区:[1]半月谈

出  处:《半月谈》2024年第21期26-29,共4页China Comment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然而,北方某地一边升级自然保护区,一边在自然保护区内引进企业,当企业发展壮大时,又在整治环境中关停企业,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群众发展受限、政府信誉受损。

关 键 词:整治环境 政府信誉 发展受限 自然保护区 缓冲区 关停企业 核心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分 类 号:F2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