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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谷杰[1] Gu Jie
机构地区:[1]武汉音乐学院
出 处:《中国音乐学》2024年第4期60-73,共14页Musicology in China
基 金: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宋代乐律学与礼学关系研究”(20BD059)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古代乐律学素有涵融“礼义”的传统,集中表现于乐律理论对礼乐“序”与“和”原则的阐释:五声、十二律的大小始终之序使“君、臣、民”等级及其亲疏、贵贱之理形见于乐;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受同期礼学的影响,宋代乐律学拓宽了礼乐“序”与“和”的原义,将“序”与“和”原则具体落实于旋宫理论之中——北宋诸家所论“四清声说”与南宋蔡元定的“六十调说”正是其中的典型。经过对二者所体现的“序”与“和”原则和音律结构的分析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本文认为:蔡元定的“六十调说”,在乐律与礼学的融通上,形成了成熟而严密的学理逻辑,并对后世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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