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资项目引入竞争性谈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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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沈立群[1] 

机构地区:[1]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出  处:《上海国资》2015年第5期19-,共1页Capital Shanghai

摘  要:实施竞争性谈判,关键是发现公允价格、优选增资对家竞争性谈判,原先是指商品或服务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项进行谈判的方式。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实施增资,特别是寻找战略合作伙伴的增资项目,可以引入竞争性谈判机制,以对接市场响应、发现公允价格、优选增资对家,最终达成引资方与增资方双方确认、合意一致的增资协议。增资项目借助市场平台公开运作,引发了引资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需求。从产权市场已有的案例实践来看。

关 键 词:竞争性谈判 公允价格 项目引入 采购代理 市场平台 战略合作伙伴 最终报价 投资偏好 优选方法 符合 

分 类 号:F276.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27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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