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养子有赡养义务吗?  

作  者:祝晓辉 王志刚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老年》2025年第1期63-63,共1页Elderly Chinese

摘  要:基本案情奶奶与周爷爷于1957年结婚,婚后第二年收养了一子小周,后生育了两个女儿,老两口将三个孩子抚养长大并各自结婚生子。养子在外地务工、女儿外嫁他村,周爷爷2001年去世后,杨奶奶一直独自生活,即使生病子女也未能照顾。2016年5月,杨奶奶80岁时又和本村79岁的赵爷爷结婚,以期能在生活上相互照顾。自从杨奶奶再婚后,三个子女认为母亲这么大岁数还再婚非常丢人,没有理由再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了,就都很少给母亲钱了。

关 键 词:老人再婚 赡养义务 结婚生子 第二年 爷爷 

分 类 号:G62[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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