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仲裁检察监督路径刍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薇 林兰 

机构地区:[1]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2]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法治论坛》2024年第1期300-309,共10页Nomocracy Forum

基  金:2021年度司法部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法律保障研究》(21SFB4015)阶段性成果;2021年度广州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虚假仲裁检察监督进路研究》的成果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仲裁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以外自主、快速解决争端的另一途径。我国国内目前有180多家仲裁机构,一般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两类。以广东省为例,全省共有19家仲裁机构,2020年审理仲裁案件47'693件,案值112亿元;2021年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53'579件,居全国第二;标的额1585亿元,居全国第一;2022年,受理仲裁案件6万余件。1但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生效后即可申请法院执行,相关人员利用仲裁以形式审查为主、对证据收集和审查标准低于法院诉讼的“漏洞”,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骗取胜诉裁决进而申请执行以实现非法利益。

关 键 词:仲裁机构 仲裁案件 非法利益 申请执行 伪造证据 仲裁制度 法院诉讼 一裁终局 

分 类 号:D925.7[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