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体系临床教学的重定位及对策探讨  

作  者:杨洁[1,2] 刘玉[1] 谢思静[2] 吴文蕾[1,2] 孙卫斌[1,2]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牙周病科,江苏南京210008 [2]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教育科,江苏南京210008

出  处:《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99-104,共6页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  金:欧盟EDEMTET项目[610211-EPP-1-2019-1-NL-EPPKA2-CBHE-JP(2019-2020/001-001)];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3456骨干人才资助项目(0222E311)。

摘  要:“5+3”体系是医学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更是一种具有结果导向的培养制度。其主要特征在于院校和医院一体化的临床岗位胜任力培养体系,特别是4年临床培养阶段的规定,其中包括本科阶段临床实习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临床教学。由于执业医师法的施行,临床教学的阶段性目标有了一定的变化。该文从Miller医学教学阶段性模式角度,分析了“5+3”体系下临床教学阶段性目标的定位调整,进一步强调对本科实习阶段的岗位胜任力指标适当调整,以及根据本科人才发展的多元化,对实习阶段进行分流管理的思路。

关 键 词:“5+3”体系 胜任力导向的医学教育 临床教学 教学管理 

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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