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两诉间的冲突与衔接:问题缘起、成因和应对策略  

The Conflict and Connection between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nd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Origin,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郝立聪 HAO Licong

机构地区:[1]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出  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2025年第1期46-53,共8页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Economy

摘  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并行是我国法治发展形成的诉讼模式,但实践中逐渐暴露出启动顺位不明确、司法权僭越行政权、缺乏监管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法律未就二者衔接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此导致环境公益救济不充分。实现两诉间的衔接不仅是推动司法发展和弥补行政执法不足的现实需求,也是在对二者关系的一般原理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量的结果。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当首先厘清两诉的适用顺位,确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优先地位,并借鉴美国公民诉讼的经验,创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引入“检察建议”程序,完善环境保护的多层次责任追究机制,更好地发挥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辅助作用。

关 键 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执法 衔接 

分 类 号:D91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