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标准,防止竞业限制遭滥用  

作  者:刘小萌 

机构地区:[1]辽宁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力资源》2025年第3期50-53,共4页Human Resources

摘  要:作为企业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竞业限制已经被广泛应用到企业管理中。尽管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义务,但在现实场景中,竞业限制义务的适用对象往往过于宽泛,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之间存在着权利失衡,对普通劳动者的正常流动和人才的自主择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关 键 词:竞业限制 商业秘密保护 择业自由 普通劳动者 用人单位 现实场景 自主择业 权利失衡 

分 类 号:D922.5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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