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设立一“站”一“室” 促ODR企业投诉调解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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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曦 黄儒灿 白振福 

机构地区:[1]安溪县市场监管局

出  处:《福建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第11期35-36,共2页

摘  要: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安溪县茶叶、家居工艺品等传统产业借助互联网的力量迎来飞跃式发展,但与此相关的网络投诉件数量也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为应对网络时代给消费维权处置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安溪县积极探索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的新路径,创新性地设立“安溪电商协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安溪电商协会ODR企业调解室”(以下简称“一‘站’一‘室’”),进一步理顺优化整合政府、协会、企业三方投诉调解职责及流程,前移投诉调解关口,前置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力有效地提升了纠纷调解处置工作质效。

关 键 词:消费维权 网络投诉 ODR 企业调解 安溪 电子商务 优化整合 协同共治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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