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核算原则在学费核算系统中的结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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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春友[1] 刘锦恒[1] 

机构地区:[1]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时代财会》2003年第8期59-59,共1页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

摘  要:学费管理作为学校会计工作的组成部分,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应贯彻收付实现制。因此,在学费核算工作中,是以实际收取学费和实际退还学费作为学费入账基础的;而对应收学费、减免学费等不涉及实际收付的项目,未列入会计科目体系,一般也未进行账簿记录。这一做法满足了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这种情况下得到的少量会计信息不足以反映学费工作的全貌。笔者认为,将先进的信息处理手段和收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关键,是适当引入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使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结合运用到学费核算中。具体做法如下:

关 键 词:学费核算系统 学费管理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会计制度 学校会计工作 

分 类 号:G475[文化科学—教育学] F232[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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