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救助制度将实施定点医院门诊住院“一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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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天津社会保险》2017年第6期59-59,共1页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摘  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天津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实施新医疗救助制度。定点医院扩面救助限额提高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本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本市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方式和标准如下:一、资助参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其中。

关 键 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 医疗救助制度 异地就医 缴费标准 重特大疾病 定点医院 

分 类 号:F842.684[经济管理—保险] 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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