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降低煤炭企业增值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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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树忠[1] 周裕振[1] 

机构地区:[1]淮北矿业集团财务部

出  处:《煤炭经济研究》2003年第11期33-33,共1页Coal Economic Research

摘  要:一、实行增值税加重了煤炭企业的税负 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取消产品税,全面推行增值税.国家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负水平、基本上保持企业原有税负水平.实际上,由于不同行业产品生产条件、成本构成和原税负的不同,改革后不同行业的税负水平有升有降.具体到煤炭企业来说,就是将原按产品销售收入3%全额征收产品税,改为按产品销售收入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减去进项税额为应纳增值税额.由于原煤炭产品的产品税率在各行业中最低,因而税制改革给煤炭企业增加的税负也最大.

关 键 词:煤炭企业 增值税 税制改革 税负水平 抵扣 超税负返还 

分 类 号:F426.2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8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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