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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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聚焦非税收入管理做好“聚财”文章
《西部财会》2025年第3期41-41,共1页黄利 关一奇 
铜川市财政局聚焦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建立目录清单、严格审核办理罚没证和非税项目挂接、开展“三乱”专项整治等措施,不断提升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公布2024...
关键词:非税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科学化水平 “三乱” 公示制度 精细化 专项整治 
后招商时代,地方拿什么“拼”——对话武汉招商大使聂清平
《支点》2024年第11期44-46,共3页林楠 
地方政府要发挥耐心资本作用,转型成为“投行化”和服务型政府。“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以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关键词:生产经营成本 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 财政奖励 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保险费 政府性基金 公平竞争审查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路径探索
《前进》2024年第11期48-50,共3页郝晓东 
国务院公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策措施不得包含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涉及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要...
关键词:生产经营成本 法规依据 财政奖励 税收优惠 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保险费 政府性基金 招商引资模式 
作为公法之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德国《联邦行政事业性收费法》为线索
《竞争政策研究》2024年第5期104-117,共14页窦超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德国公法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类型。这种相互给付关系,基于公权力主体与个体所处的不同社会生产分工位置而产生。公权力主体提供的公共给付,以及其中包含的劳动与社会生产密不可分。这种客观联系要求收费所依托的、可...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立法 收费监管 
政策问答系列之六
《中国社会组织》2024年第17期43-44,共2页
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要包括哪些类型?具体要求是什么?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要包括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捐赠赞助等其他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对规范行业协会...
关键词:市场主体 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方机构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问答 有偿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 行业影响力 
明确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规则,三部门发布指南
《现代工商》2024年第8期35-35,共1页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8月6日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指南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设置收费要求,建立健全...
关键词:行业协会商会 监管总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长效监管机制 合理设置 经营服务性收费 指南 
优化强检停征政策执行研究
《中国质量监管》2024年第8期68-69,共2页高毅然 
为了落实“放管服”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财政局 强制检定 停征 实体经济发展 清理规范 放管服 
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年第2期4-5,共2页程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作以下说明。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
关键词:地方性法规 机动车停车 经济特区法规 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 行政复议法 行政性 集中清理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年第2期2-3,共2页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5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关键词: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 行政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废止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年第2期36-36,共1页程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4年3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废止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关键词:法制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性法规 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 修改意见 机动车停车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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