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已多劳多得,还可另行索要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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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小保 潘家永[2] 颜东岳[3] 

机构地区:[1]不详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3]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出  处:《就业与保障》2022年第5期1-1,共1页Employment and Security

摘  要:小保:我所在的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制,但由于产品订单不均匀,生产任务时紧时松,在任务紧的时候,公司就安排部分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甚至要求职工利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一些加班员工认为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加班费,可公司表示:已按增加后的产品数量付给了工资,职工在加班期间已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不可能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关 键 词:延长工作时间 计件工资制 加班费 产品订单 多劳多得 法定休假日 员工 

分 类 号:D922.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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