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当心“工资面议”其实只是一个陷阱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颜东岳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就业与保障》2022年第4期12-12,共1页Employment and Security

摘  要:“工资面议”是招聘广告中常见的用语,表面意思是工资有待劳资双方协商确定,但这句话也可能是不法用人单位为求职者设下的陷阱。当心无据可查【案例】钟女士与一家公司“工资面议”时,议定钟女士的月工资为6000元。可当钟女士领取第一个月的工资时,却发现自己的月工资只有2200元。面对钟女士的质疑,公司坚持面议时确定的就是2200元。由于当时没有将“面议”的结果计入书面劳动合同,钟女士只好哑巴吃黄连。

关 键 词:书面劳动合同 招聘广告 用人单位 劳资双方 求职者 工资 陷阱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5.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