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临时护士利弊谈  

作  者:牛梅莲[1] 杨志远[2]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济南250012 [2]山东大学护理学院

出  处:《山东医药》2002年第29期50-51,共2页Shandong Medical Journal

摘  要:近期部分医院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新进护理人员打破“铁饭碗”,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聘用了一批临时护士。从实践的情况看,所聘临时护士的资质同往年统分护生的资质基本相同,均为全日制正规护理院校大中专统招毕业生,或具有护士执照的近两年往届统招毕业生。聘期一般1~3年。临时护士与正式在职护士在待遇方面有较大区别,工资由用人单位自定。聘用临时护士的做法,在护理队伍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的赞赏,有的反对。

关 键 词:护士 待遇 人事制度改革 护生 骨干 护理队伍 

分 类 号:R47[医药卫生—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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