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的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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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高兴日 李文涛 

机构地区:[1]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14年第20期73-74,共2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惩治和预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是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理论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颇多争议,增加了犯罪成立的证明难度,尤其是对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成为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关键所在.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实践中多年的办案经验,笔者认为,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数额包含四大要素——“财产”、“支出”、“合法收入”、“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和支出”,办案人员应当围绕上述四大要素的审查证明进行.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供述 书证 证言 犯罪嫌疑人 犯罪数额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6.3[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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