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沪科案”看商业秘密保护中雇主与离职雇员间的利益平衡  

The View From the Case of Huke v. Huawei of the Employer And the Former Employees' Interests Balanc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黄洵[1]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  处:《电子知识产权》2005年第9期45-48,共4页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摘  要:2005年5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以下简称"沪科案")作出二审裁决,维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一审作出的有罪判决.随着终审裁决的作出,这一在全国IT通信业及知识产权学界引起广泛关注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在历经长达两年多的激烈争论后终于尘埃落定.然而,此案所引发的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市场自由竞争乃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等诸多层面的思考却远远没有结束.本文试以"沪科案"为线索,对商业秘密保护中雇主与离职雇员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做一探讨,以期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有所贡献.

关 键 词: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利益平衡 雇员 离职 雇主 侵犯商业秘密案 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 知识产权保护 

分 类 号:D923.4[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