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和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分化与确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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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董世峰[1] 

机构地区:[1]深圳大学社科院

出  处:《学术研究》2006年第7期33-38,共6页Academic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重建价值伦理研究"(编号:06CZX018)

摘  要:学科的确立以研究对象的分化为前提。哲学史上科学与伦理研究对象分化和确立的学术生态显示,进一步区分开来,物理现象与价值现象的区别是自然化与人性化、自然结构与行为结构、实在性存在与观念性存在、外知觉与内知觉、可分割性与不可分割性、庞杂性与纯粹性、可重复性与不可重复性、经验性与体验性、自然律与价值律、可理性与可直觉的区别。但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物理现象是物的自在现象,仅可数字化;价值现象是人的自为现象,仅可图像化。其他众多区别可以说都是这个根本区别的延伸与展开。同时,人类认识对象的这种分化,恰是在认识史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分野、哲学陷入实证化危机之时。但它们又终归是人类同一个完整认识对象的两面,人类的精神系统并不会因为认识对象内部的分化而分裂。

关 键 词:科学 伦理学 研究对象 物理现象 价值现象 

分 类 号:B82-057[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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