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业为导向,加快法律高职教育改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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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红星[1] 国灵华[1] 

机构地区:[1]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0

出  处:《科技信息》2007年第29期276-276,283,共2页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摘  要:法律高职教育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或类别,主要是为政法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培养法律工作者。为此,法律高职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为出发点,紧紧抓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

关 键 词:高职教育 法律 教育改革 导向 就业 普通高等教育 企事业单位 人民检察院 

分 类 号:G718.5[文化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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