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法学的批判价值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栗燕[1] 

机构地区:[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210016

出  处:《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97-101,共5页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4BZ200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后现代法学对现代法学进行过激烈的批判,否认理性个人作为法律主体的存在,反对法律本质主义,否定法律的同一性和普适性。这些批判性观点在其终极指向、发现的问题、思维方式以及学术精神等方面都具有独特价值。本文试图在梳理西方后现代法学主要特征的基础上,力求揭示其批判对法学发展的价值所在以及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关 键 词:后现代法学 批判价值 法制建设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