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邹萍[1] 

机构地区:[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出  处:《华东科技》2009年第3期26-28,共3页east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摘  要:政策回顾 2006年以前,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都要限定企业当年的技术开发费必须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加计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予以抵扣,且亏损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只能据实扣除,不能实行加计扣除。随着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国发[2006]6号文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突破了“工业企业”的限制,

关 键 词:亏损企业 开发费用 解读 技术开发 科技发展规划 企业技术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分 类 号:F273.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