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酸奶含芦荟食品须标注“孕妇婴幼儿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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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北方牧业(奶牛)》2009年第7期64-64,共1页

摘  要:9月起,含芦荟食品须标注“孕妇婴幼儿慎用”“酸牛奶中不允许含芦荟.国家早就禁止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芦荟。”去年,市民赵先生在商场购买了一箱知名品牌的酸牛奶后,发现酸牛奶中有芦荟成分,就将牛奶厂家和商场告上法庭。昨日,法院一审判决称。酸牛奶中添加的是芦荟果酱,属于新资源食品,可以添加。不过,卫生部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此类产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

关 键 词:芦荟食品 婴幼儿 慎用 孕妇 标注 酸奶 酸牛奶 普通食品 

分 类 号:TS255.3[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TS974.1[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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