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刘娟[1]
机构地区:[1]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050091
出 处:《理论探索》2009年第6期130-133,共4页Theoretical Exploration
摘 要:宪法、民法通则、单行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保护公民人格尊严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但是,现行立法关于人格尊严的规定存在一定不足:思路不够清晰;宪法与民法的相互协调不够,民法对宪法规定的落实不到位;缺乏更具体的法律规定。完善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立法的具体途径是:宪法应明确人格尊严的地位和性质;未来民法典应在对一般人格权作出规定的同时,补充人格权与宪法人格尊严的协调性规定;强化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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