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义务平衡是和谐医患关系的要素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袁蕾[1] 

机构地区:[1]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重庆400038

出  处:《重庆医学》2011年第15期1545-1546,共2页Chongqing medicine

摘  要: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废止。新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比较,其主题内容、基本要求等并无本质变化,反映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已经基本成熟。一项显著特征在于新版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特殊情况下,"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即"代签知情书"。这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紧急避险原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的法律适用,

关 键 词:和谐医患关系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平衡 义务 权利 国家卫生部 医疗机构 

分 类 号:R197.3[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