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效挂钩给企业内部分配带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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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熊凤英 

机构地区:[1]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  处:《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2003年第9期17-17,共1页

摘  要:1985年省首批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并同时实行第一轮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的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六年的运行,得到省政府充分的肯定:是发展最快,效益最好,贡献最多,变化最大,职工生活改善显著的六年。这说明,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制度,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企业可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在与省有关部门核定好工资和经济效益基数后,三钢公司把承包责任制引入了企业内部。首先,改革了企业内部的分配机制。在核定好二级单位的人员、固定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后,根据厂内预定的当年应完成的经济指标,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增加一定的奖金分配量,实行厂内工资总额包干,逐步扩大"活"工资的比重;由于"活"工资与各单位的经济效益与职工的业绩紧密挂钩,每个月都随考核指标上下浮动,因此,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在工效挂钩的当年,三钢公司旗开得胜。

关 键 词:工效挂钩 企业经济效益 承包责任制 工资总额 企业效益 固定工资 灵活多样 生活改善 经济指标 投入产出 

分 类 号:F249.24[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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