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的类别和特点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愫贞 

出  处:《语文建设》1993年第8期25-27,共3页

摘  要:法律语言俗称“法言法语”,指在立法与司法、法学研究、法律教育的实践中,为完成法律特定的交际任务而对民族共同语选择性运用的言语。它以具有法律特质的语汇为标志,以立法与司法活动为主要表述对象,形成了具有自己独特个性的一种语体类别。法律语汇是法律语言中构成法律语体风格、极富法的个性特征的部分,也是人们认识法律语言较易把握的标志之一,如“刑罚”“前科”“标的”“原告”“共同犯”“(犯罪的)故意”“告诉(才处理)”“(谁)主张(谁)举证”“(法庭)辩论”等都是法律语汇。法律语汇主要由三个类别组成。第一类为法律特有的词语。

关 键 词:法律语言 法律教育 法言法语 法律术语 语体风格 交际任务 犯罪构成要件 专门术语 情节特别恶劣 犯罪性质 

分 类 号:H19[语言文字—汉语]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