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诊所法律教育目标的比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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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齐喜三[1] 

机构地区:[1]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

出  处:《教育与职业》2012年第11期133-135,共3页Education and Vocation

摘  要:源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目标渐趋成熟而明确。从初期弥补法学教育的不足和传授办案经验技能,发展到创新能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培养,以致最后的最高层次目标——律师职业人的培养和推动社会的进步。中国高校在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过程中,教育目标定位既要吸纳美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考虑诊所法律教育的教育本质和教育的阶段性,同时结合各自高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本校诊所法律教育的具体目标,并根据不同的诊所类型和发展程度及时调整教学目标。

关 键 词:中美 诊所法律教育 教育目标 比较 

分 类 号:G712[文化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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