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与新闻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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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大林 

机构地区:[1]长春电视台

出  处:《新闻传播》2012年第11期205-205,共1页Journalism Communication

摘  要:新闻的趣味性是指受众理性主流心理趣向。有人说,一个新闻事件即使时效性不强,接近性不直接,重要性不大,显著性不突出,但只要具备了趣味性,有了可读性,就具备了报道价值。可见,趣味性虽然是新闻价值五要素最后一项,但却十分重要。然而,当新闻传播者罔顾新闻规律和社会责任,对新闻事件中所蕴涵的趣味性信息资源作过度的开发,片段截取、侧面聚焦新闻事实,用非理性思维扭曲价值判断标准,以吸引受众的眼球,使新闻报道丧失思想性、知识性,自然就形成新闻媚俗。

关 键 词:新闻事件 趣味性 媚俗 非理性思维 价值判断标准 新闻传播者 报道价值 新闻价值 

分 类 号:G212[文化科学—新闻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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