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传播中合理辩证地使用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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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子祎[1] 

机构地区:[1]中国传媒大学

出  处:《新闻窗》2013年第3期98-98,共1页News Window

摘  要:近些年,关于如何看待电视剧中方言现象的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评价。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在电视节目中使用普通话,而我国推广普通话的措施也越来越完善,那么媒体传播是不是要作为一种普通话使用的规范呢?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中又是否应该出现各地的方言呢?方言是语言的变体,是语言因地域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变体,是全民语言的不同地域上的分支,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在地域上的反映。而这种现象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所以,我们要正确地看待,允许其存活发展,在文化事业产业中发挥它的作用。

关 键 词:方言现象 电视传播 语言发展 辩证 国家广电总局 普通话 电视节目 媒体传播 

分 类 号:G216[文化科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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