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裁判规范的开放性研究  被引量: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强军[1] 

机构地区:[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出  处:《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7期126-137,共12页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域外刑事冤错案件预防与纠错机制对中国刑事司法的启示"(项目编号:NKZXB1405)的阶段性成果;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量刑反制定罪的反思与进路"(项目编号:AS131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刑事裁判的过程就是案件事实和刑法文本规范相互解构和重新建构的过程。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推理模式能够解决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对于案件事实和刑法文本规范不能直白式对接的情形下,必须承认刑法裁判规范的客观存在,而且应当承认和构建开放的刑法裁判规范。刑法裁判规范相对于刑法文本规范,可以在构建裁判规范的过程中考量公平正义、公共舆论、道德规范以及历史传承。在构建开放的刑法裁判规范的过程中应当强化开放刑法裁判规范的法律发现的论证,同时强化判决书的说理和论证,而不能将三段论异化为只有"三段"没有"推理"。

关 键 词:刑法文本规范 刑法裁判规范 刑事裁判的可接受性 法律论证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