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宣传“学区房”:真能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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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教书育人(校长参考)》2016年第2期5-5,共1页

摘  要:——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将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也就是说售楼广告不能再以学区房为噱头进行宣传。一些家长为了能够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不惜花高价“择名校而居”,使得全国各地的学区房价格不断创造新高,而将楼盘和学区房捆绑销售,也成了不少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一些开发商更是不惜进行虚假宣传,因为学区房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并不少见。

关 键 词:教育公平 学区 房地产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 广告发布 售楼广告 捆绑销售 营销手段 

分 类 号:G522.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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