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学中的真与善范畴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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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唐[1] 

机构地区:[1]长治学院美术系

出  处:《艺术教育》2016年第7期176-177,共2页Art Education

摘  要:真、善、美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审美范畴,其与假、恶、丑相对立,是人们判定艺术作品真假、高下、美丑的基本标尺。书法美学中的真与善是帮助人们鉴赏书法美的基础。书法之真,即书法艺术中最本质的东西——书写艺术;书法之善,即书法艺术在面对一定群体时功利性的丧失。如果不能"助人伦、成教化",书法必将成为僵死的形式、缺少意味的造型、没有灵魂的躯壳。

关 键 词:书法 美学 历史传承 

分 类 号:J292.1[艺术—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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