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实务三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锦秋 

机构地区:[1]湖北省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出  处:《中国不动产》2017年第4期24-25,共2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不动产预告登记,可保全对物权变动的请求权,但究其实质来说预告登记并不发生物权变动,也就是说预告登记后不会创设物权,只有预告登记请求权得以实现后才会发生物权变动。就不动产登记实务来说,预告登记因其法律属性的特殊性、登记客体的特殊性、登记程序和收取要件的特殊性等,也常常给登记宴务操作带来困扰。

关 键 词:不动产预告登记 实务 登记请求权 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 特殊性 法律属性 登记程序 

分 类 号:F840.62[经济管理—保险]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