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应提防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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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学友 

出  处:《劳动保障世界》2017年第3期28-28,共1页

摘  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未履行该法定程序,即便解除事由合法,亦因程序违法而无效。但仲裁裁决后通知有效吗?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等同于通知吗?工会不同意,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工会组织 单方解除 职工代表 程序违法 仲裁裁决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 员工手册 

分 类 号:D922.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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