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周友成 

机构地区:[1]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  处:《人才资源开发》2018年第15期36-36,共1页

摘  要:案例:张某系下岗女职工,由于年龄大身体也不太好,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2016年10月被政府安排进了某街道办事处做一名清洁工,属公益性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9月,某街道办事处辞退了张某,张某又成了失业人员。后张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但单位以她所在的岗位是公益性岗位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公益性岗位 工资 劳动者 街道办事处 主张 用人单位 下岗女职工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2.5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