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目的”:一个有待澄清的康德命题  被引量:9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秋零[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出  处:《宗教与哲学》2016年第1期32-40,共9页Religion and Philosophy

摘  要:本文对"人是目的"的命题进行澄清,表明康德在"目的公式"中引以为人的行动的目的的,绝不是作为现象的、受物理学规定所累的理性自然存在者或曰自然人,而是作为本体的、独立于物理学规定的道德存在者或曰人格人。康德在"目的公式"中所尊重的也不是泛泛而谈的所谓人权,而是人自己为自己立法的自由和理性,简言之即人的自律,是一种更根本的人权。

关 键 词:目的公式 人格中的人性 人权 

分 类 号:B516.31[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