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立其诚”与先秦文体的写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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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吕逸新[1] 

机构地区:[1]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出  处:《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44-48,共5页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从非文学到文学的转换--以先秦至唐代的作品为例"(11CWXJ24)

摘  要:"修辞立其诚"是孔子解释《周易》之语,意思是中正不伪,合情合理地修饬卦爻辞和释卦之辞,使之能正确地反映天意。"修辞立其诚"也是对所有言语活动的伦理要求和普遍性标准,成为先秦文体写作的重要原则,对先秦文体写作产生了深刻影响。它要求文体写作必须做到:一"信诚",言与行一致,言辞与事实一致;二"慎言",出语要谨慎,符合内心体验、文化规范;三"辞达",合理修饰,无伤诚信,文质彬彬。

关 键 词:修辞 立诚 文体 写作 

分 类 号:B22[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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