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的人文关注:从“自然”到“无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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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罗毓平 

机构地区:[1]陕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处:《新疆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15-22,共8页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摘  要:文章分析了老子哲学中作为四大之一、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应当怎样取法于道,即取法于道的“自然”性,这也是老子哲学的中心问题。为解决此问题,老子创建的理论前提是关于天道和人道的区分与弥合之说;他把道的“自然”性转化为人类社会应有的“自然”性,即“无为”性,重点阐述了以伦理为主要内涵的“无为”思想,给予人以人生伦理和政治伦理安排。“自然”和“无为”本质上虽为同义词,却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其所指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老子哲学系统的基本进路是从“自然”到“无为”,老子哲学极力关注人的安身立命、社会的和谐问题。老子哲学这种建构方法对于今天的我们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老子哲学 天道 人道 自然 无为 

分 类 号:B223.1[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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