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承诺不婚不育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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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凤舞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公民与法治》2019年第18期22-24,共3页

摘  要:2019年2月21日,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如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该通知印发后不到半个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关于诚信和婚育权的案子。

关 键 词:录用条件 就业性别歧视 印发通知 法律效力 婚育权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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