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三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35

Three Basic Questions on Training Excellent Legal Talents in the New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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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同君[1] Liu Tongjun

机构地区:[1]江苏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学》2019年第10期137-148,共12页Law Science

摘  要:培养卓越法治人才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逻辑前提,提升法科生的实践能力是卓越法治人才的核心要求。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在教育理念、学历层次、学位结构,以及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渠道等方面,基本上遵循了法学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规律。法学教育的变革与发展,既是法治人才适应法律市场需求的规律使然,也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内在要求。《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涉及法治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机制、理论教学体系、实践创新体系、学科建设体系、课程设计体系、教材编撰体系等方面的统筹推进与变革创新。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必须着力解决好三个基本问题:一是突破法学教育的传统思维定势;二是完善以培养特色为指向的核心课程体系设计;三是构建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创新机制。

关 键 词:卓越法治人才 思维定势 课程体系 实践教学 

分 类 号:G64[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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