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中期唐氏筛查对唐氏综合征检出的必要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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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咏梅[1] 张传英[1] 

机构地区:[1]遂宁市中心医院产前诊断实验室,四川遂宁629000

出  处:《临床检验杂志(电子版)》2020年第2期46-46,共1页Clinical Laboratory Journal(Electronic Edition)

摘  要:目的探究孕妇产前检查中唐氏筛查对唐氏综合征胎儿检出的必要性。方法检测孕周约为15-20+6周孕妇血清中的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以及游离雌三醇(UE3)标志物,采用唐氏综合征相关的风险筛查软件结合孕妇相关指标信息计算出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率。然后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和临界高风险者进一步做胎儿羊水细胞染色体检查确诊。结果25400名孕妇唐氏筛查出高风险和临界高风险2459例(9.68%),其中2409名孕妇接受了羊水穿刺,27例羊水细胞染色体检查确诊为唐氏综合征胎儿(0.1%)。结论通过孕中期的血清唐氏筛查对检出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具有较大的临床意义。

关 键 词:妊娠中期 唐氏筛查 唐氏综合征 必要性 

分 类 号:R71[医药卫生—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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