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动产登记的确权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与行政诉讼之衔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齐晓丹 朱齐家 

机构地区:[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中国人民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20年第5期46-50,共5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涉案不动产被法院执行查封前,执行程序的案外人已经提出不动产确权之诉的,法院对其该项诉讼请求应当实体审理,不宜裁定驳回起诉而要求其必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一方当事人提起的涉及不动产的确权之诉中,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将该不动产抵押给案外第三人并办理完毕登记事项的,此时产生了一方当事人与案外第三人的权利冲突,在民事诉讼中既要处理好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又要兼顾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一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行政机关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动产登记行为,但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才能彻底解决。

关 键 词:提起行政诉讼 不动产抵押 驳回起诉 登记事项 不动产登记 案外人 民事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3.2[政治法律—法学] D920.5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