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不落夫家的婚俗意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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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岑海燕 

机构地区:[1]贵州民族婚俗博物馆,562400

出  处:《海风》2020年第6期54-55,共2页Sea Breeze

摘  要:在我国56个民族中,部分少数民族有“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这种习俗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具有强烈的民族色彩,“不落夫家”的习俗产生于父系社会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娃娃亲”,是旧社会落后思想的产物。“娃娃亲”,大多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家庭基础上,定亲双方父母为达到世代较好,或为攀附权贵,定亲对象往往是处于懵懂无知幼童,甚至有“指腹为婚”的腹中胎儿。当女性成长到十三四岁,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安排成亲,女性不管是从心理年龄还是生理年龄都未成熟,为保障后继有人、族群兴旺,于是结婚后女性“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就伴随而生。“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虽然是旧社会的一种陋习,但从另一个侧面,却促进了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婚后居住在自己父母家,有充足的时间为即将步入的小家庭作准备,积累社会经验、生活经验和财富,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不落夫家”这种婚俗现象,在布依族表现得最为具体,也最有特色。

关 键 词:不落夫家 婚姻习俗 父系社会 布依族 娃娃亲 心理年龄 生理年龄 婚俗 

分 类 号:K89[历史地理—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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