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二手房可否办理抵押的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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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金绍达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房地产》2021年第13期54-54,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二手房买卖,在办理了转让的预告登记以后,是否可以像预购商品房抵押那样,凭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抵押预告登记?金绍达:预告登记所保全的是将来发生的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是对已经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限制。预告登记可以排斥登记名义人妨碍请求权所作的登记,从而使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得以在将来实现预期的物权变动。

关 键 词:二手房买卖 物权变动 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抵押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构 请求权 

分 类 号:D92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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